“三项措施”严把文件合法性审核关——花垣县在规范性文件专项抽查中实现“零问题”
2026-09-14 16:46: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彭明 余孝宇 | 点击量:539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明 余孝宇)近期,湘西州司法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抽查工作,历时一个多月,对全州各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视。2026年9月14日反馈最终结果,经过严格审查,花垣县司法局作为全州唯一无问题反馈的县级单位,交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亮眼答卷。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载体,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清理评估等工作,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一直以来,花垣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牢牢守住合法性审查关口,从源头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健全闭环工作机制,筑牢规范化管理制度根基

花垣县司法局坚持制度先行,率先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出台《花垣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花垣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监管制度》等专项制度,细化文件起草调研、公众征求意见、部门会商、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归档、定期清理八大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标准、时限要求、责任分工,彻底破解以往文件管理流程零散、标准不一、责任模糊的痛点难点。

针对以往部分单位文件起草不规范、流程缺失等问题,建立“事前指导、事中审核、事后复盘”全周期工作机制,常态化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文件起草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覆盖业务骨干100余人次,点对点指导乡镇、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15件。同时建立文件审核台账、备案台账、清理台账“三本台账”动态管理制度,实现每一份文件“来源可查、流程可溯、责任可究”。

从严做实合法性审核,守住依法行政源头底线

始终坚持“实体合法、程序合规、权责法定”审核原则,将合法性审核作为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必经关口”和“刚性门槛”,不简化流程、不降低标准、不放松要求。审核工作聚焦三大核心维度精准发力:一是严格核查制定主体权限,杜绝越权发文、无权发文;二是精准比对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严查与现行法律、上级政策冲突抵触内容;三是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重点排查违规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合理限制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等风险点。

在审核《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花垣城区及重点场所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过程中,负责合法性审查的工作人员精准排查出文件初稿中存在的部分条款有增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嫌疑,第一时间出具详细合法性审核意见,逐条列明问题依据、修改建议,指导起草单位优化完善条款内容、细化执行标准、补齐风险评估材料。全年累计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15件,累计提出合法性修改意见62条,全部被采纳落地,有效规避了政策冲突、执法隐患和营商环境风险。通过从严审核,2025年度全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无一起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例,无一起因文件不规范引发的群众信访、企业投诉事件,从源头守住了依法行政底线。

精细推进备案清理,实现文件动态提质增效

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常态化抓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工作,坚决整治文件“过期失效、新旧冲突、虚设闲置”等问题,确保县域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精准适配发展需求。坚持日常备案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定期排查与动态更新相结合,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不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与新修订法律法规冲突、不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及时启动废止、修订流程。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整治,开展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专项工作,对2021年以来全县出台的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梳理、逐条核查。累计清理出过期失效、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当前发展的文件8件,其中修订2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4件,同步更新《花垣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通过县政府官网公示,方便群众、企业查询监督。同时,严格执行备案时限要求,所有新增规范性文件全部按期完成向上备案,备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清零、提质增效”。

固化长效工作成效,打造基层法治建设示范样板

此次在全州专项抽查中获“零问题”优异成绩,是花垣县司法局长期深耕规范性文件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印证,更是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的生动缩影。通过全链条从严管控、全方位提质赋能,彻底扭转了以往基层规范性文件管理粗放、隐患较多、整改频发的局面,构建起“制度完善、审核严格、清理及时、监管到位”的规范化工作格局。

下一步,花垣县司法局将持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效,进一步细化审核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业务指导、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以高质量法制审核、高水平规范治理,护航花垣县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编: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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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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